我要留言

人氣指數:179127  留言數 : 5376 頁數: 1 / 108


留言板管理  

 


胖弟花蓮飛行協會 的留言 電子信箱 [] [2016/12/19 下午 02:35:37] 來自 [101.12.192.1]
標題 : 證照  [回應 ]

我想請問一下
我今年考飛傘
大家都收到證照了 只有我的還沒收到
請問是什麼原因呢?
他們收到半個月有了
麻煩可以聯絡我嗎⋯⋯

路易士傘友們 的留言 電子信箱 [] [2015/5/11 上午 10:32:54] 來自 [114.44.202.175]
標題 : 檢討0502台東事故  [回應 ]

TVBS 104.05.02台東飛行傘掛樹現場實況
http://mobile.n.yam.com/m/news.php?id=20150506015934

路易士花蓮傘友 的留言  [] [2015/5/4 下午 06:41:59] 來自 [223.137.215.105]
標題 : 海峽盃比賽  [回應 ]

歡迎花蓮選手盡快報名,雖報名時間已過,這個比賽有跟范叔報告,留花蓮名額,希望這周內報名,請直接向范叔及網頁指定信箱報名。目前西棟及毛哥已報A組,B組阿成報名畢,為爭取團體成績(需三名選手)歡迎花蓮選手盡快報名。 http://www.thp.org.tw/node/57

路易士雙人傘的會友 的留言 電子信箱 [] [2015/5/4 下午 05:34:53] 來自 [114.44.212.73]
標題 : 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回應 ]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5 日
教育部令


臺教授體部字第 1030037048B 號


訂定「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附「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部 長 吳思華

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無動力飛行運動:指操作下列載具,以人員助跑及利用風力支撐形成空氣動
力,藉以滑翔飛行之運動:
(一) 無動力飛行傘(以下簡稱飛行傘)。
(二) 滑翔翼及其他非由機械動力推進之載具。
二、無動力飛行運動業:指提供無動力飛行運動體驗服務或教學課程之運動產
業。
三、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以下簡稱專業人員):指依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
人員資格檢定辦法規定,取得雙人飛行傘載飛員或無動力飛行運動之指導人
員(以下簡稱指導人員)資格之體育專業人員。
第 三 條 無動力飛行運動業,為教育部認定得予輔導或獎助之運動產業。
無動力飛行運動業符合本辦法規定者,得依運動產業輔導獎助辦法(以下簡稱獎
助辦法)規定予以輔導或獎助。
第 四 條 自然人、機構、團體或法人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經營無動力飛行運動業
者,得向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申請輔導。
前項申請核准經營,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
一、飛行場業務計畫書。
二、飛行場之設計圖說及設施、設備。
三、飛行場管理及營運規章。
四、土地或建築物使用證明文件。
五、財產清冊及經費來源。
六、收退費基準及服務規定。
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單影本。
八、其他經體育署指定之文件、資料。
第 五 條 前條第二項第二款場地、設施及其設備,規定如下:
一、起飛場:包括跑道區及起飛臺。跑道區長寬不得小於十公尺乘以二十公尺;
有二以上起飛臺者,其臺距間隔至少十公尺。
二、降落場:長寬不得小於二十五公尺乘以二十五公尺。
三、設施:包括風筒及地面標示物。
四、設備:包括旗幟及對講機。
第 六 條 經核准之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
直轄市、縣(市)政府報備;停業後復業者,亦同。
前項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必要時得於前項期限屆滿前申請延長一年。
第 七 條 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提供無動力飛行運動,應遵行下列規定:
一、於飛行場入口明顯處,揭示合格飛行場之核准文號。
二、不得逾越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之區域。
三、飛行前,專業人員應對受載飛者或學員實施安全教育,並就第六款之物件實
施檢查。
四、提醒受載飛者或學員不適合飛行之情形。
五、受載飛者,應為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者,應取得本人及法定代理人之書面
同意。
六、配置飛行傘、套袋、頭盔及附屬安全配件。
七、應為受載飛者、學員及專業人員投保責任保險;其投保項目及金額如下:
(一) 每人體傷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
(二) 每一意外事故體傷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
(三)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
(四) 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以上。
八、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事項。
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應檢附前項第七款責任保險之保險
單影本,報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第 八 條 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應採行下列安全措施:
一、每一起飛臺,至少置管制員一人,由具指導人員資格者擔任,負責管理起飛
順序、間隔及承載人數;管制員執行工作時,不得於同時間有從事其他業務
工作。
二、受載飛者每一人,置專業人員一人;學員每十人,置專業人員一人。
三、訂定緊急救護救援計畫,內容包括緊急傷病與突發性心跳停止之處置流程、
救護所需裝備、外部救護人員之支援規劃及後送醫院之名稱、動線與措施,
並置有符合緊急醫療救護法所定救護人員資格之人員。
第 九 條 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最近三年未發生消費糾紛或意外事故
者,體育署得依獎助辦法予以獎助:
一、推展無動力飛行運動著有績效。
二、於依本辦法核准經營之飛行場,辦理無動力飛行運動賽事。
三、於我國辦理無動力飛行運動國際賽事,促進國際體育運動合作及交流。
四、配合體育政策辦理體育活動,促進運動產業發展。
第 十 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本辦法規定,訂定自治法規或補充規定。

第 十一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最近更新在 週一, 26 一月 2015 23:33

總幹事所有會員 的留言  [] [2014/9/12 上午 11:32:40] 來自 [1.161.120.36]
標題 : 103年度B級教練講習會及複訓  [回應 ]


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103年度B級教練講習會及複訓
1、時間:民國103年9月26(五)、27(六)、28(日)日計三天

2、地點:新北市勞工大學(板橋分校),新北市板橋區萬板路141、143號 TEL:02-22033200

http://www.thp.org.tw/node/38
總幹事 回應於[2014/9/12 上午 11:33:05]   來自 [1.161.120.36]

有意願並符合資格者請於9月15日前向本人報名

總幹事大家 的留言  [] [2014/7/15 下午 03:05:36] 來自 [114.37.243.251]
標題 : 栗副會長岳母大人公祭  [回應 ]

本會栗副會長國軫先生岳母大人日前受天主召喚,
僅擇於本(7)月18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舉行公祭,
地點:花蓮市國富十三街31號
屆時請各位好友撥冗前往上香致哀悼,
有要出席的好友們請於當日8點20分在會場集合。

總幹事大家 的留言  [] [2014/7/15 下午 03:03:09] 來自 [114.37.243.251]
標題 : 2014全國飛行傘定點排名賽  [回應 ]

轉貼:
2014全國飛行傘定點排名賽
比賽地點:宜蘭縣頭城鎮北宜61K飛行場
比賽時間:103年8月16 日至17日 共 2 天
詳細辦法請參考連結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65116703580461/659603050798490/?notif_t=group_activity
總幹事 回應於[2014/7/15 下午 03:03:34]   來自 [114.37.243.251]

有意願者請於8月 10 日前向本人報名

總幹事大家 的留言  [] [2014/6/17 上午 11:29:46] 來自 [114.37.238.220]
標題 : 轉知內政部為維護參與無動力飛行傘運動民眾權益適宜  [回應 ]

協會轉發:
花蓮縣政府轉知內政部為維護參與無動力飛行傘運動民眾權益,請依來函規定辦理。
依縣府103.06.13府社行字第1030108808號函辦理。
詳閱: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88287331221423/

總幹事會員 的留言  [] [2014/5/13 下午 03:00:00] 來自 [114.44.208.203]
標題 : 資料繳交  [回應 ]

轉滑翔協會通知

受文者:本會所屬各地方分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5月07日
發文字號:(103)華翔協字第20140507-3號
速 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 件:1
主 旨:轉知 教育部體育署「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 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臺教授體字第1020036121E號函,稱「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02年11月19日以臺教授體字第1020036121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如附件)
二、依據頒布辦法第十八條之規定,請各地方分會依所附表格―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證書―填具、張貼照片於5月30號前彙整檢送本會,以利統一呈報教育部體育署。
三、請各分會負責人,總幹事盡速完成作業,以免耽誤所屬會員權益。


※~※~※~※~※~※
請本會領有裁判證、教練證、雙人飛行證等人員,依附件表格(一證一表)完成填寫,並於5月25日前交至本人彙整。
●●●●●逾時未交影響個人權益請自行負責●●●●●●
表格下載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88287331221423/


總幹事大家 的留言  [] [2014/5/7 下午 02:41:37] 來自 [114.37.241.224]
標題 : 103年度C級教練講習  [回應 ]

協會通報:
轉滑翔協會通知:南投會將於6月13~15日在埔里承辦103年度C級教練講習,報名資格:
(一)年滿18歲以上之本會會員。
(二)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三) 取得高級飛行執照滿二年以上且必須持有【雙人飛行執照】
有需要的傘友請留言報名~~

總幹事所有會員 的留言  [] [2014/4/9 下午 11:42:01] 來自 [114.44.209.214]
標題 : 飛行傘 P2 P3 P4 及雙人傘飛行技術檢定  [回應 ]

2014年4月19日20日舉辦飛行傘 P2 P3 P4 及雙人傘飛行技術檢定
http://www.thp.org.tw/node/31

總幹事所有會員 的留言  [] [2014/4/3 下午 11:41:54] 來自 [114.37.237.64]
標題 : 鄭敏榮父親公祭  [回應 ]

本會會友鄭敏榮(稻草人)先生父親鄭公清雲居士蒙佛接引,僅訂於103年4月6日(星期日)上午9:30分舉行公祭,地點(花蓮市富國二十街17號) 屆時請各位好友撥冗前往致哀。

總幹事大家 的留言  [] [2014/3/19 下午 11:53:28] 來自 [111.248.139.250]
標題 : 飛行傘p2 p3 p4及雙人傘飛行技術檢定~~  [回應 ]

飛行傘p2 p3 p4及雙人傘飛行技術檢定~~

宜蘭縣飛行運動推展協會(函)
地址:宜蘭縣頭城鎮濱海路一段223號
承辦人:吳啟東
電話:03 –9773834 0911185181
電子郵件:topswim@seed.net.tw

受文者: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各分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103) 宜飛協字第1030320號
速 別:速 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存期限:普 通
附 件:一份

主 旨:本會訂於2014年4月19日20日
於宜蘭縣頭城鎮北宜61k飛行場舉辦飛行傘p2 p3 p4及雙人傘飛行技術檢定。
請協會代為發文公告示知各分會. 請查核


說 明:(1)4月19日檢定未完成者4月20日繼續檢定
(2)依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檢定辦法實施
(3) 檢定實施辦法如附件

正 本: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
副 本:宜蘭縣飛行運動推展協會


理事長 王裕信
附件一

飛行傘飛行技術檢定注意事項:

1.檢定等級:p2 p3 p4 雙人飛行
2.檢定辦法:依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實施
3.檢定地點:宜蘭縣頭城鎮北宜61k飛行場()
4.檢定日期: 103年4月19日20日。(0900時前於金盈路39號里活動中心金威廟隔壁報到)。
5.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3年4月1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6.報 名 費:

參加p2 p3 p4級檢定為NT $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參加雙人傘檢定為NT$30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7.各分會請將報名参檢人員名册以電子郵件傳至topswim@seed.net.tw
報名請以團體分會為單位。依規定不受理個人報名。

報名資格:p2
1.持有第1級飛行証。
2.累計已飛滿30次以上的飛行次數。
3.以上規範須經合格教練簽証者、

報名資格:p3
a. 領有2級飛行証滿6個月
b. 累計飛行航次滿80次
c. 累計飛行時數滿20小時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P3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e. A.b.c参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時間航次.

報名資格:p4
a. 領有3級飛行証滿6個月
b. 累計飛行航次滿150次
c. 累計飛行時數滿60小時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同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e. A.b.c参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時間航次
f. 飛過3種不同型式的同等級傘
g. 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參)、應準備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原級飛行證、飛行記錄簿。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雙人飛行檢定:
a. 領有p5級飛行証
b. 累計飛行双人傘練習航次滿30航次
c.双人傘練習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教練簽証。

(參)、應準備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3,000元(學科術科必須同時通過、含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第5級飛行證。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5.未通過時退回証照費。

總幹事 回應於[2014/3/19 下午 11:53:45]   來自 [111.248.139.250]

有需要的請向總幹事報名

總幹事 的留言  [] [2014/3/19 下午 11:51:34] 來自 [111.248.139.250]
標題 : 103年度縣市(C)級裁判講習及C級裁判複訓  [回應 ]

103年度縣市(C)級裁判講習及C級裁判複訓
http://www.thp.org.tw/node/30
有需要者請向總幹事報名~~
總幹事 回應於[2014/3/19 下午 11:54:03]   來自 [111.248.139.250]

有需要的請向總幹事報名

大家 的留言 電子信箱 [] [2013/12/6 下午 09:39:52] 來自 [115.80.209.130]
標題 : 跟大家哈啦!  [回應 ]

請問還有在教學嗎??我想學習飛行傘!!網頁上電話都不通了@@

總幹事大家 的留言  [] [2013/12/5 上午 10:46:21] 來自 [114.37.237.17]
標題 : 滑翔協會召開103年度會員代表大會  [回應 ]

滑翔協會召開103年度會員代表大會
時間:102年12月14日上午10時
地點:南投縣埔里鎮陳綢少年家園視聽教室 (545南投縣埔里鎮東潤路38-8號)
所屬各團體會員(地方分會),除現任理監事外,請再推派1至3名會員代表參加。
http://www.thp.org.tw/node/29
總幹事 回應於[2013/12/5 上午 10:47:07]   來自 [114.37.237.17]

有誰要參加請向本人報名。。。

飛象大家 的留言  [] [2013/9/30 下午 09:57:14] 來自 [1.164.163.9]
標題 : 真想看到的  [回應 ]

20121006茶壺山到海洋大學
飛象 回應於[2013/10/16 下午 10:56:32]   來自 [1.164.160.136]

飛象 回應於[2013/11/11 下午 11:58:20]   來自 [1.164.165.153]


總幹事大家 的留言  [] [2013/9/23 下午 11:47:33] 來自 [111.248.134.157]
標題 : 石頭嫂公祭  [回應 ]

本會會友鍾文榮(石頭)牽手麗香日前受天主召喚,
另擇於9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舉行公祭,
地點:萬榮天主堂(萬榮鄉公所旁)
屆時請各位好友撥冗前往上香致哀悼,
有要出席的會友請於當日9點在會場集合。

路人丁協會 的留言  [] [2013/9/14 下午 08:17:42] 來自 [111.243.213.226]
標題 : 博平板  [回應 ]

我是路人丁可以交300博一下平板手機嗎?
300有吃又有拿應該不錯

飛象大家 的留言  [] [2013/9/13 上午 12:22:00] 來自 [114.37.236.75]
標題 : 好聽的演講  [回應 ]

台灣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聽起來很有料


總幹事所有會員 的留言  [] [2013/9/11 下午 03:19:34] 來自 [114.44.200.252]
標題 : 吃飯兼摸平板  [回應 ]

花蓮縣飛行運動協會開會通知單
事由:召開本會第二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時間:102年9月28日(星期六)下午18時00分
地點:張家小館(花蓮市府前路362號)
主持人:理事長 張棟華
出席者:全體會員
備註:
一、請各會員提早30分鐘入席。
二、秋節餐敘暨摸彩活動。
(一)受邀來賓、會員免費、非會員繳300元餐費。
(二)協會經費提供平板電腦(數台)。
(三)請各會員踴躍贊助摸彩品。
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本訊息與FB協會網站同步公告

總幹事大家 的留言  [] [2013/9/11 上午 11:12:00] 來自 [114.44.200.252]
標題 : 徵詢各位意見  [回應 ]

本會約於9月底要召開會員大會暨中秋餐敘,決定由會費採購平板(手機)電腦數台,作為摸彩品,價格約3000元,煩請各會員不吝提供採購何種品牌機型,供參考。
為利後續採購順利,請於9月16號前提供相關資訊
曾國智 回應於[2013/9/11 下午 03:21:23] 電子信箱   來自 [42.71.115.178]

總幹事決定就好.如果有10部更好啦.....
總幹事 回應於[2013/9/11 下午 11:42:18]   來自 [114.44.200.252]

我決定努力向會內(((大老)))募款爭取經費,
最好直接送一人一台,

飛象一信 的留言  [] [2013/9/4 下午 09:04:24] 來自 [1.164.152.108]
標題 : 現在的車  [回應 ]


路人甲 一信 的留言  [] [2013/8/9 上午 01:45:30] 來自 [1.161.121.119]
標題 : 跟大家哈啦!  [回應 ]

路人甲 回應於[2013/8/9 下午 05:21:51]   來自 [111.248.135.81]


總幹事大家 的留言  [] [2013/7/26 下午 03:29:27] 來自 [114.44.208.237]
標題 : 2013埔里飛行傘國際公開賽  [回應 ]

2013埔里飛行傘國際公開賽

一、活動目的:舉辦國際賽事邀請世界各國飛行傘協會組隊參加。借由飛行同好參賽聯誼交流推展南投飛行
運動,吸引國際飛行運動人士來台觀光,增加國際曝光率促進台灣飛行休閒觀光產業。以休閒運動結合南投
觀光產業與旅遊景點,吸引觀光參與人潮, 提昇觀光人口倍增之效益,促進南投埔里地方繁榮。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南投縣政府、馬文君立委辦公室、南投縣議會、中華民國飛行運動總會、中
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埔里鎮公所、埔里鎮民代表會。
三、主辦單位:南投縣飛行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南投縣飛行運動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台北飛行運動委員會、桃園縣飛行運動委員會、新竹縣飛行運動協會、嘉義縣飛行運動委員
會、高雄市飛行運動協會、屏東縣航空運動協會、台東縣飛行運動協會、花蓮縣飛行運動協會、宜蘭飛行運
動推廣協會、虎嘯山莊、台灣雙人傘有限公司。
六、安全戒護:南縣山難救災防護協會南投神鷹搜救隊
七、預 備 日:2013年10月1~4日,共四日
七、活動日期:2013年10月5、6日,共二日
八、活動地點:南投縣埔里鎮虎頭山
起飛場:虎嘯山莊
降落場:埔里中降場 如附件一
九、邀請對象:
國外:由FAI網路發佈,以供國外選手下載,並透過該國之飛行組織報名,預計人數60~150名。
國內:由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發文各縣市分會,團體報名,每一縣市單位為一隊(不限人數名額)(不受
理個人報名)。
十、比賽項目:a.越野飛行 b.定點嘉年華
十一、比賽辦法:
a.越野飛行:1.依據國際航空聯盟(FAI)CTVL認可的第二類比賽規則。
2.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越野全國排名賽相關規則。
裁判編組:由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遴聘國內合格裁判人員擔任。
b. 定點嘉年華:1. 降落在直徑1米圓圈內得5分、直徑5米圓圈內得3分、直徑10米圓圈內得1分、直徑10米
圓圈外得0分,依兩天得分總數最高者為第一名,次高者為第二名,依此類推。
2. 每人兩天總計8航次計算成績,跌倒或套袋觸地0分計算。
裁判編組:由南投縣飛行運動協會派員擔任。
十二、報名資格:
國際飛行員
a. 越野飛行:由該國之飛行運動組織報名,需驗IPPI卡。
b. 定點嘉年華:由該國之飛行運動組織報名,P2級數以上即可。
國內飛行員:
a. 越野飛行:
1. 須持有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核發飛行證者或向地方縣市政府立案之地方分會證照者。
2. 由各地分會統一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
b. 定點嘉年華:由該國之飛行運動組織報名。
1.須持有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核發飛行證者或向地方縣市政府立案之地方分會證照者。
2.由各地分會統一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
※國際、國內第二類比賽參賽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FAI)運動證照。
※各國或各會飛行組織務必依飛行員能力報名所適比賽項目。
十三、報名方式:
自即日起至102年9月13日(星期五)止。
1.報名窗口:國內(中文) 黃朝顯(大同) +886 (933) 437 871
電子信箱:sam44076@gmail.com
國際(英文) 賈憲安(老三) +886 (921) 499 312
電子信箱:shiann@yahoo.com
2.報名資訊:A.國別隊名 B.領隊姓名電話 a.姓名(同護照英文名) b.出生年月日 c.護照或身分證字號 d.血型
e.連絡電話 f.身高(cm) g.體重(kg) h.照片電子檔(如護照要求) i.參加越野賽或定點嘉年華 (請用Excel建檔)
3.以上請用電子檔寄到到上述電子信箱
十四、報名費:
國內報名費每人新台幣3000元(不需要紀念衣服者實收2000元)。
國際報名費每人美金100元。(含紀念衣服)
1. 參加越野之飛行員由大會統一投保15萬美金意外及1萬美金醫療(自付額 50美元)保險。
2. 參加定點之飛行員由大會統一投保200萬新台幣意外及3萬新台幣醫療之保險險(自付額新台幣 2000元)。
3. 由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十五、獎勵辦法:
a.越野飛行:1.個人組:第一名獎牌乙面。。
第二名 獎牌乙面。
第三名 獎牌乙面。
第四名 獎牌乙面。
第五名 獎牌乙面。
2.團體組:第一名 獎盃乙座、獎牌五面。
第二名 獎盃乙座、獎牌五面。
第三名 獎盃乙座、獎牌五面。
b. 定點嘉年華:第一名 獎牌乙面。
第二名 獎牌乙面。
第三名 獎牌乙面。
第四名~第十五名 優勝獎牌乙面。
(獎牌數以報名總人數2/3以下為數)
十六、一般規定與行政事項:
1.器材:運動裝備與通訊器材由飛行員自備。
2.食宿:活動期間由大會負擔所有飛行員及工作人員之午餐及飲水、晚會。
3.交通:(1)飛行員自行負擔由住地前往活動場地之交通費用。
(2)活動期間大會負責上下山接送及人員回收之交通。
4.通訊:各隊依照交通部賦予之無線電話頻率範圍選用,並與大會保持密切聯絡(無線頻率為FM150.69,緊急救難頻道145.00)。
5.安全:(1)飛行員必須戴頭盔,並攜帶緊急傘。
(2)活動期間不得任意更換傘具,若破損嚴重,須經大會評審鑑定許可後始得更換,並應在領隊會議
時公佈。
(3)配重物只允許使用水袋或細沙袋。
(4)活動期間除緊急事故外,不得佔用緊急救難頻道。
(5)越野不得入雲,若經查屬事實,取消全隊活動成績。
(6)若有重大危險行為,裁判可判定取消其活動資格。
(7)本次活動每日可允許二位不同隊之領隊,負責監督所有評審事宜,惟必須由領隊於領隊會議中提
出。
(8)飛行員應確實遵守空中交通規則。
總幹事 回應於[2013/7/26 下午 03:32:30]   來自 [114.44.208.237]

自即日起至102年9月13日(星期五)止
有興趣者請向本人報名

總幹事所有會員 的留言  [] [2013/7/14 下午 11:34:58] 來自 [114.44.208.213]
標題 : 7月20、21日台北辦比賽  [回應 ]

102年國際暨全國飛行傘定點排名賽飛行嘉年華
壹、計畫依據與目的:
一、本活動遵循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新北市政府推動〝陽光健身運動計劃〞〝運動人口倍增計畫〞、〝運動樂活計畫〞及至近期推出的〝打造運動島計劃〞,延續多年來的比賽活動,更擴大規劃為國際賽事。
二、本活動已由中華民國飛行運動總會報請國際航空聯盟(簡稱FAI)獲淮登錄為FAI第二類比賽,並公佈於該組織網站,方便FAI亞太地區及國際會員國選手組隊參加,累積足夠積分及參加場次,才有資格參加FAI主辦之第一類錦標賽,並與國際飛行組織交流。
三、以休閒運動結合萬里及北海岸沿線觀光產業與旅遊景點,以活動吸引觀光及參與人潮,提昇觀光人口倍增之效益,促進北海岸沿線地方繁榮。
貳、活動時間與內容規劃:
一、活動日期:民國102年7月20、21日,共二日
二、活動地點:新北市萬里區(翡翠灣飛行場)
三、邀請對象:
國外:由FAI網路發佈,以供國外選手下載,並透過該國之飛行組織報名,人數預計30名。
國內:由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發文各縣市分會,團體報名,每一縣市單位為一隊(不限人數名額)(不受理個人報名)。
四、飛行傘活動:
1.比賽項目:定點飛行
定點精準賽:
選手依序起飛,並降落於大會設置之電子顯示計分踏板上,由計分板上顯示之分數計分。
五、認識飛行傘
六、比賽辦法:
1.依據國際航空聯盟(FAI)CTVL認可的第二類比賽規則。
2.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定點全國排名賽相關規則。
※裁判編組:
1.邀請1~2名國際裁判。
2.由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遴聘國內合格裁判人員擔任(3~5名)及助理裁判數名。
七、報名資格:※國際飛行員:
由該國之飛行運動組織報名需驗IPPI卡。
※國內飛行員:
(1)須持有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核發飛行證者或向地方縣市政府立案之地方分會證照者。
(2)由各地分會統一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
(3)國際、國內第二類比賽參賽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FAI)運動執照。
八、預估參加人數:預計150人。觀眾3,000~5,000人
九、報名方式:
自即日起至102年7月19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1.報名窗口:
新北市體育會飛行運動委員會。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87巷8弄12號(訓練中心)。
聯絡電話:(02)29982198
電話:競賽組長 邢恕謙 (機車) 0936-453-321
jia541210@gmail.com
2.報名費:
報名費每人新台幣1500元。
3.保 險:
(1)參加活動之飛行員由大會統一投保200萬意外及3萬醫療之旅行平安險。
(2)由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十、獎勵辦法:
1.個人組:
A 組:第一名:大型獎盃乙座。
第二名:獎盃乙座。
第三名:獎盃乙座。
B 組:第一名:大型獎盃乙座。
第二名:獎盃乙座。
第三名:獎盃乙座。
2.團體組:第一名:大型獎盃乙座。
第二名:獎盃乙座。
第三名:獎盃乙座。
十一、一般規定與行政事項:
1.器材:運動裝備與通訊器材由飛行員自備。
2.食宿:活動期間由大會負擔所有飛行員及工作人員之午餐及飲水、晚會。
3.交通:
(1)飛行員自行負擔由住地前往活動場地之交通費用。
(2)大會負責國外飛行員機場專車接送。
(3)活動期間大會負責上下山接送及人員回收之交通。
4.通訊:
各隊依照交通部賦予之無線電話頻率範圍選用,並與大會保持密切聯絡(無線頻率為FM150.69,緊急救難頻道145.00)。
5.安全:
(1)飛行員必須戴頭盔,並攜帶緊急傘。
(2)活動期間不得任意更換傘具,若破損嚴重,須經大會評審鑑定許可後始得更換,並應在領隊會議時公佈。化裝飛行則不限傘具。
(3)配重物只允許使用水袋或細沙袋。
(4)活動期間除緊急事故外,不得佔用緊急救難頻道。
(5)定點不得導航,若經查屬事實,取消全隊活動成績。(化妝飛行不在此限)
(6)若有重大危險行為,裁判可判定取消其活動資格。
(7)本次活動每日可允許二位不同隊之領隊,負責監督所有評審事宜,惟必須由領隊於領隊會議中提出。
(8)飛行員應確實遵守空中交通規則。
註:降落場:翡翠灣海水浴場
總幹事 回應於[2013/7/14 下午 11:35:35]   來自 [114.44.208.213]

有興趣者請向本人報名
總幹事 回應於[2013/7/17 上午 10:12:41]   來自 [114.44.210.135]

目前已完成報名有
貼紙
毛哥
小毛
有興趣的會員請於19日前向總幹事連絡

總幹事大家 的留言  [] [2013/6/19 下午 12:05:19] 來自 [114.44.200.120]
標題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制定飛行傘相關國家標準  [回應 ]

依花蓮縣政府102.06.13府教體字第1020105820號函
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制定4種飛行傘相關國家標準,請各位參考運用
http://www.cnsonline.com.tw/

總幹事大家 的留言  [] [2013/6/7 上午 08:49:35] 來自 [114.37.240.186]
標題 : 公祭  [回應 ]

本會會友鄭敏榮(稻草人)母親陳太夫人於6月2日仙逝,
擇於6月9日(星期日)上午10點舉行公祭,地點(花蓮市富國20街17號)
屆時請各位好友撥冗前往致哀

大家 的留言  [] [2013/5/28 下午 03:07:08] 來自 [114.25.84.105]
標題 : 跟大家哈啦!  [回應 ]

恭喜
本會賴錫棟獲選參加2013哥倫比亞卡利世界運動會國家代表隊選手
本會資深老老老教練曾國智通過聘任為世界運動會飛行傘定點項目隨隊教練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飛行運動總會)

路人甲 大家 的留言  [] [2013/5/27 下午 11:16:34] 來自 [36.230.24.201]
標題 : 全球最高「旋轉鞦韆」 男主持驚聲尖叫  [回應 ]

美國德州的主題樂園推出最新遊樂設施,號稱全球最高的高空鞦韆,高度是紐約自由女神像的2倍,帶著遊客在40層樓高的塔頂,以時速56公里的高速旋轉,連外景經驗豐富的電視台男主持人,也嚇得顧不得形象,放聲大叫。


電視台外景主持人:「在轉了,在轉了。」




大男生也被嚇得驚聲尖叫,這麼恐怖刺激的遊樂設施,是美國德州阿靈頓的主題樂園推出的最新力作,挑戰遊客的心臟強度。主題樂園CEO:「德州高空尖叫,400英呎的驚人高度,想想看,高度是自由女神像的2倍。」




號稱全世界最高的高空鞦韆,帶著遊客升高到約40層樓高的塔頂,並且以時速56公里高速旋轉。電視台外景主持人:「拜託,快下來吧、快下來。」




外景主持人嚇到顧不得欣賞高空美景,其實這項遊樂設施,不只能把阿靈頓景色一覽無遺,天氣好的時候甚至能遠眺達拉斯。


想搭乘刺激的高空鞦韆,還得注意時間,這款夏季限定的遊樂設施,只營運到8月25日為止。主題樂園CEO:「相信我,你會叫得像個小寶寶。」



除了離心力再來向下的分力那就像螺旋下降了

總幹事所有會員 的留言  [] [2013/4/19 上午 09:32:23] 來自 [114.37.238.54]
標題 : 飛行證照年度審核作業  [回應 ]

協會通報:
年度證照審核作業,本會已於3月19日、4月18日以簡訊及4月10日以電話等多次通知所屬會員,至今尚有部分會員未將飛行相關證照繳回,請未繳回之會員於4月22日(星期一)前(最後期限),繳交至教頭處集中,屆時未繳交者若日後發生影響個人權益情事請自行負責,煩請大家告訴大家........總幹事
感謝教頭百忙之中撥冗協助。。。

路人甲 大家 的留言  [] [2013/4/3 上午 12:12:04] 來自 [36.230.27.99]
標題 : 與鷹共舞paragliding  [回應 ]

路人甲 回應於[2013/4/3 上午 12:13:44]   來自 [36.230.27.99]

雨鷹相撞

黃蜂大家 的留言  [] [2013/3/7 下午 02:51:40] 來自 [36.230.1.22]
標題 : 跟大家哈啦!  [回應 ]

轉宜蘭縣飛行運動推展協會(函)
受文者: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各分會
主 旨:本會訂於2013年4月13日14日
於宜蘭縣頭城鎮北宜61k飛行場舉辦飛行傘p2 p3 p4及雙人傘飛行技術檢定。
請各分會代為公告示知所屬會员. 請查照。

說 明:
(1)4月13日檢定未完成者4月14日繼續檢定
(2)依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檢定辦法實施
(3) 檢定實施辦法如附件

正 本: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各分會
副 本:宜蘭縣飛行運動推展協會
理事長 王裕信

附件一
飛行傘飛行技術檢定注意事項:
1.檢定等級:p2 p3 p4 雙人飛行
2.檢定辦法:依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實施
3.檢定地點:宜蘭縣頭城鎮北宜61k飛行場
4.檢定日期: 102年4月13日14日。(請於0900時前於降落場金威廟廣場報到)。
5.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4月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6.報 名 費:
參加p2 p3 p4級檢定為NT $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參加雙人傘檢定為NT$30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7.各分會請將報名参檢人員名册以電子郵件傳至topswim@seed.net.tw,連絡電話 :03-9773834。
報名請以團體分會為單位。不得個人報名。

報名資格:p2
1.持有第1級飛行証。
2.累計已飛滿30次以上的飛行次數。
3.以上規範須經合格教練簽証者、

報名資格:p3
1.領有2級飛行証滿6個月
2.累計飛行航次滿80次
3.累計飛行時數滿20小時
4.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P3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5.A.b.c参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時間航次.

報名資格:p4
a. 領有3級飛行証滿6個月
b. 累計飛行航次滿150次
c. 累計飛行時數滿60小時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同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e. A.b.c参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時間航次
f. 飛過3種不同型式的同等級傘
g. 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參)、應準備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會員證、前級飛行證、飛行記錄簿。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参與檢定人員資格:雙人飛行員
a. 領有第p5級飛行証
b. 累計飛行双人傘練習航次滿30航次
c.双人傘練習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教練簽証。

(參)、應準備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3,000元(學科術科必須同時通過、含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第5級飛行證。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5.未通過時退回証照費。

附件二
飛行傘技術等級檢定報名表 檢定等級:_____________

姓名中文: 英文姓名:

出生: 性別: 血型:

身份證字號: 電話: 台號:

住址:

飛行時數: 總航次:

緊急聯絡人: 關係: 電話:

住址:

以上資料請務必確實填寫



志 願 書

立志願書人_______________ 本自由意願參加,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所舉辦之飛行傘技術檢定。本人深知此項活動對參與者有潛在之危險性,茲願承諾:『凡因自己違反飛行測驗之一切安全規定、操作錯誤、以及遭受非人力可抗拒之任何意外傷害和危險等,慨由本人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以及所屬裁判與工作人員無關,並願放棄法律訴訟權。』唯恐口說無憑,特立此志願書為證!

附註:如志願參與者未達法定年齡2歲,本志願書由其法定代理人加簽認可。

立志願書人: 法定代理人: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黃蜂 回應於[2013/3/7 下午 02:54:23]   來自 [36.230.1.22]

需要晉級檢定的會友,請儘速向本人報名
總幹事 回應於[2013/4/19 上午 09:37:41]   來自 [114.37.238.54]

總會通知:
原訂檢定日期因天氣不適飛行, 再順延至下週4月27日,28日兩天辦理
聯絡不上者請大家互相告知

黃蜂大家 的留言  [] [2013/3/7 下午 02:51:06] 來自 [36.230.1.22]
標題 : 跟大家哈啦!  [回應 ]

轉宜蘭縣飛行運動推展協會(函)
受文者: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各分會
主 旨:本會訂於2013年4月13日14日
於宜蘭縣頭城鎮北宜61k飛行場舉辦飛行傘p2 p3 p4及雙人傘飛行技術檢定。
請各分會代為公告示知所屬會员. 請查照。

說 明:
(1)4月13日檢定未完成者4月14日繼續檢定
(2)依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檢定辦法實施
(3) 檢定實施辦法如附件

正 本: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各分會
副 本:宜蘭縣飛行運動推展協會
理事長 王裕信

附件一
飛行傘飛行技術檢定注意事項:
1.檢定等級:p2 p3 p4 雙人飛行
2.檢定辦法:依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實施
3.檢定地點:宜蘭縣頭城鎮北宜61k飛行場
4.檢定日期: 102年4月13日14日。(請於0900時前於降落場金威廟廣場報到)。
5.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4月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6.報 名 費:
參加p2 p3 p4級檢定為NT $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參加雙人傘檢定為NT$30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7.各分會請將報名参檢人員名册以電子郵件傳至topswim@seed.net.tw,連絡電話 :03-9773834。
報名請以團體分會為單位。不得個人報名。

報名資格:p2
1.持有第1級飛行証。
2.累計已飛滿30次以上的飛行次數。
3.以上規範須經合格教練簽証者、

報名資格:p3
1.領有2級飛行証滿6個月
2.累計飛行航次滿80次
3.累計飛行時數滿20小時
4.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P3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5.A.b.c参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時間航次.

報名資格:p4
a. 領有3級飛行証滿6個月
b. 累計飛行航次滿150次
c. 累計飛行時數滿60小時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同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e. A.b.c参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時間航次
f. 飛過3種不同型式的同等級傘
g. 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參)、應準備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會員證、前級飛行證、飛行記錄簿。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参與檢定人員資格:雙人飛行員
a. 領有第p5級飛行証
b. 累計飛行双人傘練習航次滿30航次
c.双人傘練習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教練簽証。

(參)、應準備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3,000元(學科術科必須同時通過、含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第5級飛行證。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5.未通過時退回証照費。

附件二
飛行傘技術等級檢定報名表 檢定等級:_____________

姓名中文: 英文姓名:

出生: 性別: 血型:

身份證字號: 電話: 台號:

住址:

飛行時數: 總航次:

緊急聯絡人: 關係: 電話:

住址:

以上資料請務必確實填寫



志 願 書

立志願書人_______________ 本自由意願參加,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所舉辦之飛行傘技術檢定。本人深知此項活動對參與者有潛在之危險性,茲願承諾:『凡因自己違反飛行測驗之一切安全規定、操作錯誤、以及遭受非人力可抗拒之任何意外傷害和危險等,慨由本人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以及所屬裁判與工作人員無關,並願放棄法律訴訟權。』唯恐口說無憑,特立此志願書為證!

附註:如志願參與者未達法定年齡2歲,本志願書由其法定代理人加簽認可。

立志願書人: 法定代理人: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花蓮飛行傘協會版權所有 V1.70 Design By rider 2009/02/22